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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2020-05-27 11:24:12 | 职业技能在线云学习平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徐想 摄)

        汤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完善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国务院将职业资格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次部署相关工作。


        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协调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报国务院同意,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9月人社部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共包括140项职业资格,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解决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为深入推进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经反复研究,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劳动者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提问环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请问汤部长,减少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出于什么考虑?


         汤涛:


        首先,我介绍一下职业资格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个评价制度。有不少国家也在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我们的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开始建立的,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我们这次研究的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职业资格中按性质分,又分两类,一类叫准入类,准入类就是要取得这个资格才能够从事这个工作,或者说在就业、上岗过程当中,是准入类的。而这次改革,就是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主要是涉及的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确实需要,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评价。

    

        这次改革就是把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步取消。所谓分步取消,就是要全部转换,时间大概是一年。职业资格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过多过滥和影响了就业创业。2013年以来,分步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的70%取消了。


       在推进这个改革过程当中,我们是出于什么考虑来把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呢?主要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好地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的思路,就是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而水平评价类,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年周期,也就是2020年,今天正好上班第一天,是2020年的第二天,正好也是我们在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开始起步、开始发力的时间节点。 


        经济日报记者:职业资格改革是千头万绪的,我们也比较关注下一步将如何推行职业资格等级的认定?包括建立职业技能等级的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徐想 摄)


        张立新:


        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过去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是有很大的不同。目前按照刚才汤涛副部长介绍的改革思路,我们要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推行企业技能人才的自主评价工作。因为,企业是用人的主体,企业需要什么人,怎么评价使用,企业是最清楚的。所以,要以企业为主阵地,要放权给用人主体,大力推进企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18年底,我们印发了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首批18家试点中央企业名单。


        去年4月份,我们再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经过备案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实践,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和评价标准规范。同时,也可以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的规范,或者是企业在生产实践中的一些真实生产环节来进行评价。


        在评价方式上,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可以综合运用这几种方式来进行。截止到目前,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4万多本,目前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也提高了认定评价的质量。


        除此以外,下一步还将面向社会,遴选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就是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他们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如何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监管,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汤涛: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最主要的考虑是在监管问题上。我们要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有影响力的、有质量的、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就是企业来开展评价或者认定试点。


        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从过去发证到现在不能发证了,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调整为以质量监管为主,这涉及到人员安置或者转行、职能调整。中国政府网特别讲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李克强总理说这次改革是一场“革命”。这个革命指的是什么?就是利益的调整。


        可能大家也关注到,第一,我们已经遴选出的第一批社会评价机构,由他们来开展这项工作,对他们的监管,同样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二,人社部门自己开展的职业资格,也都要转为社会评价,他们不发职业资格证了。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社部门也要自我革命,这叫“刀刃向内”。第三,对所有的水平评价类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都要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无论是对机构还是对企业,都有一个工作正常开展的过程。


         从去年开始,我们开展了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这一行动去年底完成1600万人次,今年任务更加艰巨。在技能等级人才认定过程中,需要与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衔接。因为培训后,质量和效果怎么样,要有个评价,这个评价一定要是客观的,也要是真实的,要能够反映技能等级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原来的职业资格评价有什么不同?很多人关心取消职业资格,会不会影响到技能人才的评价?


         张立新:


         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由国家建立的,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部门设置,由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直接面向劳动者鉴定发证,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是由政府认定的。目前要实行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过去的职业资格评价区别在于,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部门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主要是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服务。


        至于具体的评价组织实施主体,改为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来进行,由他们来发证,政府不再发证了。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把技能人员的水平评价这项工作由政府评价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是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和检验。这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是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服务等工作。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所以,这项工作对技能人才的发展是积极有利的。下一步,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充分放权给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托他们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标准开发和监管服务工作。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业态,请问对此我们如何认可和规范?


        汤涛:

 

        新业态也好、新产业也好,与新经济、新行业都有密切的关系,实际上,它的基础是新职业。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过程中,对从事新职业的人员,不能缺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项工作。实际上,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也就是新职业信息发布,目的是便于组织具有职业共性的这些人,能够在职业发展上,无论是从技能水平提升还是待遇的保障、培训的组织,都能够发挥一个积极的作用。


       国家首部职业分类大典是1999年颁布的,通常叫它“99版职业分类大典”。“99版职业分类大典”对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但是“99版职业分类大典”已经非常滞后了,所以从2010年开始,人社部组织对“99版职业分类大典”进行修订。2015年完成了这次修订,所以目前在用的职业分类大典是2015版的。应该说,这次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纳入了很多新的职业,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业态的发展进一步加速,社会上新职业在不断产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然后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征求意见等多个程序。2019年4月1日,人社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13个新职业信息。这次新职业信息发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大家非常关注,这些新职业是在哪些行业,从事的是哪些人员,他们的待遇怎么样?给我们释放了一个相当正面的信息。我们就是要把这个工作做好。


        去年6、7月份开始,我们又在准备第二批新职业发布工作。12月30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了第二批新职业的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预计在春节前后,将向社会正式发布第二批新职业。通过这种认可和规范,能够进一步促进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对从事新职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再比如说,在组织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的大规模职业培训,能够让这些新职业人员参加到培训当中来,这样会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


        CGTN记者:职业标准是开展人才培养评价的依据,我们是如何进行职业标准开发的?


        张立新:


        对人才评价的基础主要是职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这是进行人才评价的依据,也是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基础环节。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过去已经组织制定修订颁布了1000多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它是进行人才培养评价的重要基础依据。特别是在2019年,重新制定、修订了170多个职业标准,已经向社会公布。


        职业标准的开发,首先是要有职业的征集和开发工作。要确定新职业发布机制,争取每年都能够动态发布新职业。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依托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一些科研机构组织,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在这个基础上,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以国家名义颁布,成为国家职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分类和国家职业标准,对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这个职业标准对职业评价能够起到引领、规范作用;对于引导劳动者明确学习目标,体现劳动者技能水平,也能起到导向作用;同时也对激励劳动者职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转自:人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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